用户注册协议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所有。用户在注册过程中点击“确认”协议即表示自愿申请使用交易系统各项服务、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您应重点阅读。
【签约动作】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交易系统达成一致,成为交易系统“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第一条 协议的完善和修改
交易所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不断地完善服务质量并依此修改本协议的条款,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将在交易系统上予以公布,用户知晓并确认交易所无需就协议条款的修改事宜逐一通知用户。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请您在本协议修改后不要再使用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一旦您在本协议修改后出现任何使用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子服务的行为,则表明您已阅读、知悉并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全部内容,有关交易所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表述,以修改后的协议条款为准。
第二条 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一)注册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交易系统服务前,您应当具备合格投资人身份。
若您是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金融资产不低于10万元。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通过交易所的风险测评。主要包括:投资经历、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平台相应规则及指引的了解,对知识产权属性和交易风险的了解。
若您是机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3.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4.通过交易所的风险测评。
机构用户注册后,可在交易系统“我的空间-用户信息-业务资格申请”选择申请成为挂牌方或经销商,需要按照交易系统提示,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线下提交审核。
若您不具备合格投资人资格,而提供虚假文件进行注册,则您应依照法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账号管理
1.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账号的使用权。您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如因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交易所不负任何责任。
2.您不应将您的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交易所。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您因密码遗失或密码被盗可以在交易系统客户端申请重置账户登录密码。
4.您的账号和密码只能供您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5.交易所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注册信息,关于您的信息收集、公开相关规则与目的,见下文《平台隐私条款》。
第三条 交易系统管理
1.您应对使用账号在交易系统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全部责任。交易所有权判定和删除您发布的违法违规、违反国家政策或本协议约定、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社会不良影响的任何信息或言论。如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所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交易系统服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锁定账号、列入交易所黑名单、禁入市场、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
(1)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经交易所要求而拒绝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发布违法违规言论。
(3)利用交易系统损害他人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或发表、传播影响交易所声誉的言论;
(4)连续报价或者密集报价,以影响知识产权交易价格;
(5)频繁报价、频繁撤销报价,以影响交易价格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决策;
(6)报价明显偏离当时的知识产权市场价格;
(7)有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
2.您未经交易所书面同意,不得将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资讯信息及其他任何内容向第三方泄露或与第三方共享。您不得利用从交易系统所获取的资讯等内容从事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自律组织、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禁止的交易行为。
3.您有权了解交易所提供收费服务的种类及标准,并应按交易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向交易所支付费用。
4.权利保留
(1)交易系统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交易所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非经交易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交易系统程序或内容。
(3)您同意并授权,其发布上传到交易系统的任何内容,交易所获得其全世界范围内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完全许可的使用权利,交易系统有权合法使用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者全部地复制、修改、改编、翻译、组装、分拆、推广、分发、广播、表演、演绎、出版。
第四条 服务内容
交易系统的具体功能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的注册、登记托管、挂牌、交易和清算交割。具体功能以用户界面显示内容为准。
(1)注册:拟在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质押融资的专利申请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商标使用权,以及专利产品和其中包含的各种知识产权,完成在交易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注册和信息有效性审核;
(2)登记托管:主要完成知识产权在交易系统中的托管申请、托管审核、托管结果显示。登记托管类型包括初始登记、交易变更登记、质押登记、冻结登记、退出登记;
(3)挂牌:主要完成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在交易系统中的挂牌申请、挂牌审核和信息披露;
(4)交易:主要完成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在交易系统中的入市处理、实施交易和出市处理;
(5)清算交割:交易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办理用户资金存管、结算、划转和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的交付业务。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规则的查询和获取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平台”)的具体规则可在http://www.hnjscq.com网站-规则指南下载查看。用户注册前需认真阅读《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业务指引,您在注册过程中点击“确认”协议,表示用户接受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的规定。
第六条 资金结算账户的开设
您在交易系统申请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并与在指定银行申请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进行绑定,用于办理清算交割业务。您同意交易所按照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的规定,对资金结算账户资金进行锁定、划拨等操作。
第七条 订单
1.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买入知识产权或专利产品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交易账号、委托价格、可用资金、可买数量、委托数量、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您理解并同意:
(1)交易系统行情界面信息、F10信息、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共同构成要约,用户下单前,应当全面知悉下单产品信息。
(2)当您有买卖意愿时,可通过交易系统的买方挂牌F1和卖方挂牌F2操作对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交易账号、委托价格、可用资金、可买(卖)数量、委托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并输入到交易系统,上述信息将在买(卖)方挂牌行情界面显示构成要约,供卖(买)方进行承诺。
(3)您通过买入摘牌F3或卖出摘牌F4操作摘牌数量对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交易账号、摘单价格、卖(买)方挂单、可买(卖)数量、最大可摘数量、摘单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并输入到交易系统,即表示您已知悉要约内容并作出了承诺。
(4)您完成上述操作,交易即完成,交易系统将进行日终结算。
(5)当您点击提货时,即享有产品挂牌方根据信息披露所承诺的内容履行发货的权利。您收到货物后,享有挂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挂牌专利产品信息披露所承诺的内容所确定的权利。
第八条 配送和交付
1.您在交易系统购买的专利产品将按照交易系统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订单信息中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交易所将不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1)您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您在交易系统购买的专利产品均由第三方公司配送(京东快递、德邦物流等),系统或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九条 免责声明
1.投资者依据交易系统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点选成交所产生的盈亏与交易所无关。
2.您明确同意使用交易系统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对于您在系统中上传的个人信息或其他资料、交易行为,交易所不负责提供任何担保。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交易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后,均免责。
3.交易系统和交易所网站(包含各子页面等)页面展示的非以交易所名义发布的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相关信息均与交易所立场无关。交易所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交易所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您从交易系统所获取的投资资讯等信息仅供您参考,交易所及交易系统不对您据此作出的投资决策作任何保证收益或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您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信息欺诈,不偏信不盲从交易系统其他用户传播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 拒绝提供担保
您明确同意服务的使用由您个人承担风险。交易所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交易所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交易所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您应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交易所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您自己,并由您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交易所对您在交易系统上得到的任何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购买服务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您不会从交易所收到口头或书面的交易建议,交易所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您和交易所一致同意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平台隐私条款
交易所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将遵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交易所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政策仅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称“交易系统”)本政策最近更新时间:2020年6月。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3.我们如何共享、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5.您的权利
6.本政策如何更新
7.如何联系我们
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政策》。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前述信息的来源包括:您通过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途径向我们提供的信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您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披露或合法留存于第三方的信息等。交易所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帮助您成为我们的用户
当您通过交易所开立账户时,您需要提供您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地址以及绑定三方存管账户等信息。如您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将可能无法开立账户或享受相关服务;同时,为了验证该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会将您提供的信息与您在相关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商业机构等)合法留存的信息进行验证核对。
若您为个人用户,在出现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规定的特定情形时,您可能需要向我们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如您未能提供该等文件或资料,我们可能无法为您开立账户或向您提供交易系统其他服务。
(二)提供服务状态通知及查询服务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前提下,为便于您查询交易状态或历史记录,我们会将您使用交易系统服务时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行为信息进行存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述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为使您知晓使用交易系统服务的状态,我们会根据相关信息向您发送服务状态通知。
(三)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
为改进服务质量、防范风险、提升您的服务体验,或为您推荐更优质或更适合的服务,我们会收集您使用交易系统服务时的搜索记录,您与我们用户服务团队联系时提供的信息,您参与问卷调查时向我们发送的问卷答复信息,以及您使用的服务类别和方式、使用服务时的操作信息等;还会向交易所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收集其合法留存的您的行为信息、交易信息。我们会对前述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以为您提供更加准确、个性、流畅及便捷的服务。
(四)风险防范
为了防止您的资金、个人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或资料被不法分子获取,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下列信息以判断您账户的风险:当您访问交易系统时,我们可能会记录您使用的服务类别和方式、使用服务时的操作信息,如您的IP地址、所使用的软件版本、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设备标识符、设备系统版本等信息。
(五)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实名制管理,以及交易所规定、投资者保护、网络安全等其他情形。
(六)其他情形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能会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个人信息控制者为新闻单位且其在开展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0.个人信息控制者为学术研究机构,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其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需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我们会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动作等形式再次征求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一)Cookie
为确保以html技术实现的网页正常运转,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临时存储Cookie信息。借助于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的浏览数据。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您可以清除设备上保存的所有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亲自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获得不同浏览器的操作方法。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1.我们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不会与交易所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交易所、交易所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您或其他交易所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
(4)只有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才能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
(5)应您需求为您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6)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规定)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7)基于学术研究而使用;
(8)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2.我们可能会向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共享您的订单信息、账户信息、设备信息以及位置信息,以保障为您提供的服务顺利完成。但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我们的合作伙伴包括以下类型:
(1)第三方服务的供应商。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共享给支持我们功能的第三方。这些支持包括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支付服务、数据处理等。我们共享这些信息的目的是可以实现我们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比如我们必须与物流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订单信息才能安排送货;或者在您点选成交时,我们需要将您的交易信息与交割银行共享以实现其确认您的支付指令并完成支付等。
(2)专利产品发货方。若您是购买方,在交易成功后发出提货申请时,我们必须将您的提货信息及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与专利产品发货方共享来实现您购买专利产品的需求,并促使其可以完成发货及后续的售后服务。
3.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或提供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等转让已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而必须向有关部门、机构或组织提供;
3.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规定)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4.因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交易时。在前述情形下,我们将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等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或同意;
5.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情形。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根据您的需求,在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承诺将使信息安全保护达到合理的安全水平。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使用各种网络安全层软件(SSL)进行加密传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限制数据中心的访问、使用专用网络通道及网络代理等安全技术及配套的管理体系来防止您的信息被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实践中我们对您的信息保护仍然可能因我们可控制范围外的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且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五、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
1.您的用户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我的空间”页面的“用户信息-用户信息查看”菜单中查阅您提交给交易所的所有个人信息。您可以在“用户信息-修改资料”菜单中查询联系人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邮箱等信息。如果您是企业用户,可以在“用户信息-业务资格申请”菜单中申请经销商或者挂牌方的业务资格。您可以在“用户信息-风险评估”进行用户风险能力评估问卷调查。风险评估将作为您是否可以申请交易权限的依据之一。
2.您的收货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我的空间”页面的“交收地点管理”菜单中随时添加、更改、删除您的收货地址信息(包括提货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配送范围说明、运费说明等),您也可以将最常用的收货地址设置为默认地址,如此下次提货时您未更改收货地址,专利产品会配送到您的默认地址。
3.您的提货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登记系统”页面的“提货管理-提货申请列表”查看您的专利产品交易的提货信息、发货信息。若您是挂牌方,还可以在“提货管理-保险订单列表”查看保险订单的状态。
4.您的挂牌管理:若您是挂牌方,您可以通过访问“登记系统”页面的“注册托管管理”进行专利、商标的登记与托管,与知识产权包的构建、查询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包的信息与状态。您可以通过访问“挂牌管理”进行专利产品的挂牌操作,查询挂牌申请的信息与状态。
5.您的质押融资管理:若您是挂牌方,您可以通过访问“登记系统”页面的“质押融资列表”进行质押融资操作,查询质押融资的信息与状态。您可以通过访问“放款列表”查询放款信息。
6.您的账户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资金系统”页面的“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绑定银行卡,查询账户绑定状态。您可以通过访问“账户管理-结算账户列表”查询结算账户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账户管理-账户查询”查询账户余额、当日资金转入、转出情况的信息。
7.您的账务管理:您可以通过访问“资金系统”页面的“账务管理”进行出金、入金、资金账户明细查询、出金申请查询、银行流水查询、结算账户查询操作。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罗列的方式提出。
(三)更正申请
如果您无法更正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联络我们的官方客户热线400-6035369,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四)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系统公告发送通知,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3.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对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后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处理。
客服热线:400-60353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中信大厦11层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您在进行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交易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您需要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后,在国家试点平台办理开户、交易、结算和提货。合格投资者从事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交易需关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知识产权市场的波动,使您的交易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市场行情突变风险:是指受某种重大因素的影响,导致在短时间内市场行情脱离基础市场,损害合格投资者利益,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引起知识产权市场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技术风险:由于交易转让、清算交收及资金划转是通过电子通信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信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也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从而导致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风险,该等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或资金划转不能即时到账,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您的交易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或资金划转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或其它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或资金划转出现延迟、中断,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4.由于客户自身操作失误,出现价格、数量输入错误而产生的风险;客户端使用后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或客户使用的计算机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导致的密码泄露、账号泄露或客户身份被冒用,导致无法正确下达买卖指令、恶意虚假申报或申报失败、延迟、错误等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社会与交易媒介风险,由于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保护、剽窃、涉诉等原因引发的风险,以及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所引发的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经营管理风险:由于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的挂牌方多种多样的状况潜伏着经营管理风险,以及知识产权滥用、商业间谍活动、售后服务不到位所引发的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知识产权自身风险:包括接受性风险、稳定性风险、价值性风险和诉讼性风险。
八、投资转化风险:是指知识产权挂牌交易后,受让人因知识产权转化未能实现预期效果,造成亏损乃至倒闭,殃及相关投资人利益的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自主提货与再交易风险:在交易前,您应知悉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的规定,交易成功后,您即获得自主提货或再交易的权利,您应充分使用您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十、强制交割风险:您应知悉国家试点平台业务规则及指引的规定,在您进行专利产品交易后,应在专利产品挂牌周期内,进行再交易或提货,若挂牌周期届满未再交易或未自主提货的,将强制交割发货,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提货风险:您在国家试点平台交易并提货后,因专利产品的质量、功能、外观等原因造成的相关风险,您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追究挂牌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风险您将不得不承担。
十二、其他风险:交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委托他人代理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都将由您自行承担。
知识产权市场是一个兼具收益与风险的市场。您在进行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交易的全部风险及知识产权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的法律法规、国家试点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规定,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交易。
市场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本《风险揭示书》各项内容,本人/机构己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